截至今年8月,郑州市区机动车保有量达45万多辆,与之对应的规范停车位只有两万多个。按照国家标准,郑州市区至少还需要规划停车位15.96万个,停车位缺口达到了13.67万个。
昨日,郑州市政府组织专家论证会,对新增3500个临时停车位等规划进行可行性分析,这标志着郑州开始破解停车难问题。
停车难之现状
亲历:停一辆车要15分钟
昨日上午9时,记者驱车来到位于经八路上的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采访,医院大院内有停车位数十个。
走到门口,已经堵得一塌糊涂。大院里规划好的停车位停满了车,停车位旁边的空地上也挤满了车,一辆宽大的商务车被卡在门口,里面的人不得不先下车让司机慢慢寻找车位。记者迫不得已把车倒出了医院,开始在附近寻找车位。门口两边虽然没有规划停车位,但已经停满了汽车。沿经八路向北行驶,路边依然停满了车,记者把车开到纬三路和经八路交叉口以西,艰难地找到了一个车位。
记者随后步行来到二附院,整整用了15分钟。在医院门口,记者看到一辆救护车在随处停放的车辆中艰难地“突围”。“如果救护车出不去,耽误了病人可是大事儿。”一位在门口排队的王姓司机感叹。
王先生随后向记者诉苦:“你说我们的车停哪儿去,总不能塞兜里吧?”“现在我上班的时候,要是能花一块钱坐公交到单位,我就谢天谢地!”听到记者讲述的停车情况,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副主任张跃说,他最明白停车的难处,不到万不得已他绝不开车出门。
矛盾:45万辆车2万多车位
郑州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常志军的脑海里有一组数字:截至今年8月,郑州市区机动车保有量达到45.6万辆,市区内共有停车场790个,22865个停车位。
按照国家一等标准,百辆汽车停车位数要达到35到45个,按最低35个,郑州市目前至少需要规划停车位15.96万个,停车位的缺口达到了13.67万个。“经济飞速发展,人车路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行车难和停车难已成为郑州的大难题。”常志军说,目前政府已经开始正视停车难的问题,昨天的专家论证会,就是政府出招应对难题的第一步。
停车难之破题
新增3500个临时停车位
目前,郑州正处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阶段,良好的交通秩序是重要的评价标准。为解决乱停车问题,郑州警方此前已经在市区农业路、中原路、建设路、陇海路、经三路等43条主次干道,施划了2400多个临时停车位。
警方对临时停车位实施后的效果跟踪调研发现,九成以上的受访者认为路边临时停车位方便,又能缓解部分路段停车难的问题。
为此,郑州准备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前提下,以十条精品街和主干道为重点,选取道路两侧大量施划临时或限时段的平行式泊车位,以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郑州警方拟在黄河路、南阳路、桐柏路、纬五路等14条主干道两侧再规划设置3500个平行式停车位,采取分时段或全天候两种停车方式。
在增设停车位的同时,交管部门要加大对违规停车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贴罚单等非现场执法为主的原则,对重点路段进行长期治理。交警不仅要查处不按位停放的行为,还要查处不按照时间限制停放的行为。
同时,各区政府、市政、交警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打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摆摊设点等违规占用人行道行为,为规范停车奠定基础。
市中心临时停车要收高价
“繁华路段设临时停车位,如果一次按常规收4元钱,可能就有附近的上班族把车停这里一天。”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副主任张跃指出,如果按常规收费,临时停车场可能成为私人停车场,其他的办事车辆还是停车难,这就违背了设置临时停车位的初衷。
考虑到这个问题,管理部门准备利用价格杠杆,通过高收费来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
官方说法是这样的: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停车场的情况,科学修订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运用价格经济杠杆,对现有的停车位实行区域差别计时收费,一类区域高于二类、三类地区,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控制、调节市中心商业区的停车需求,引导机动车停在路外和地下停车场,使现有停车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如果说每个车位一小时10元钱,到商场买东西的市民肯定买完东西就走了,不会占着车位不走。”张跃打了个通俗的比方。
强制恢复商场挪用的停车位
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相关人士指出,目前路边施划的3500个临时停车位,对解决整个郑州的停车难问题只是“杯水车薪”。当然,在“杯水车薪”的背后,管理部门也在思量着长远的规划。
郑州停车位严重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现有的停车场多数被挪用。经过多方调查取证,郑州警方发现70%~80%的商场地下停车场被改建,15%~20%的商务楼停车场被挪用。
其一是商场为了增加营业面积,擅自将原有规划建设好的停车场改为营业场所或设备间。例如人民路某商场就将原有面积3000平方米的地下停车场改成了超市。
其二是市区沿街门店前停车需求量大,由于配建停车位非常有限,另外这些门面房的租赁单位或其他配建有停车位的内部单位出于安全和管理考虑,不让社会车辆进院内停放,导致车辆在路上或人行道上乱停乱放。如河南博物院将临街门面房出租给“西部酒城”,但其大院内停车场不对外开放,致使毗邻“西部酒城”的农业路、文博路等主次干道内机动车乱停乱放,严重影响周边道路通行。
下一步,郑州市交警支队将上报郑州市政府,责令这些单位恢复停车位。如果这些单位拒不恢复停车位,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从挪用或改建之日起,公安机关可对此单位处以每平方米每天3元钱的罚款。如果人民路某商场拒不整改,警方可对它自改建超市之日起每年罚款328万多元。
新建建筑修建配套停车位
除了对挪用的车位进行强制恢复,新建建筑的配套停车位也被列入日程,这次管理部门又祭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的大旗。
《交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扩建……”
虽然有法律支持,但交警部门面临的是多种利益的交织,争取其他部门的支持,进而联合执法也是一大问题。
停车位之争议
昨日的专家论证会,主要针对新增3500个临时停车位的可行性和由此引发的系列问题。专家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临时停车位不能占盲道
作为一个高度文明的城市,尊重残疾人理所当然。为此,省政协委员张晓盈提出,停车位的规划一定不能占压盲道。在目前的路边停车位设置中,确实有很多车位占压了盲道,影响了盲人通行。
对此,交警部门也有他们的苦衷。“盲道总是设置在人行道的正中间,停车位往里不行,往外还得占压盲道。”郑州市停管中心相关负责人提出,急需将人行道上的盲道线向内或向外重新设置,以满足规划停车位的需求。
不能让自行车没路可走
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杨友林表示,路权要合理化分配,一定要实地详细调研,科学规划临时停车位。“在郑州,75%以上的交通参与者都是行人和非机动车,设置临时停车位不能让他们没路走。”杨友林的说法得到了郑州市交警五大队大队长刘建强的支持。“如果有些车位设置后,行人可走的路连1米都不到,这样的设置肯定有问题。”刘建强说,日常工作经验告诉他,如果行人、非机动车的问题不加以仔细考虑,不但解决不了停车难的问题,还可能造成行人和机动车新的矛盾冲突。
高收费不能变成乱收费
“有些人几百米买个菜也得开车,到地方就乱停车,确实应该让他们有所顾忌。”杨友林表示,他完全支持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位利用率,但不能演变成乱收费。
政协委员张晓盈表达了同样的担心。他指出,咪表停车设计的初衷是好的,但实施过程却冲突不断。“如果有些地方设置的停车位少,不能养活收费员,收费员会不会巧立名目乱收费?”他建议交警部门首先要考虑好这个问题。“应该由物价部门严格定价,然后由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对收费问题,专家团给出了这样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