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设为收藏 | 上网指南 | 常见问题

 全文检索
 
 支持模糊查询,例如:再就业+花园路

公民收养子女登记须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07-09-21 10:45 访问次数:

申报条件:
      1、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身边无子女不会生育;有抚养教育子女能力;身体健康;年满30周岁以上;
      2、被收养人是14岁以下: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生父母特殊困难无力抚养
的子女.
申报材料:
     1、收养人提出收养的书面申请书;
     2、收养人的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3、收养人持有的两个市级以上医院不育诊断证明(有效期3个月);
     4、两个以上的发现或捡拾弃婴证明人的书面证明材料(必须签名、按手印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身份证复
印件和联系电话);
     5、由收养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计划生育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书面证明;无工作单位的
由所在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6、收养人身体健康状况的体检证明;
     7、公安机关出具的发现捡拾弃婴、儿童报案和结案证明;
     8、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格式统一的收养公告(有效期60天);
     9、收养人与被收养人2寸合影照片一张.
办事程序:
     以上证明材料齐全后,收养人、被收养人须亲自到郑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67977407

 
版权所有:郑州市信息中心 2007-2008
地址:郑州淮河路71号 客服电话:12343(市话收费)
截至今日:

今天是:

天气预报
郑州地图
列车时刻
航班班次
电视预告
地区区号
万年历
成语查询
IP查询
· 我快要生孩子啦
· 我要避孕
· 我的孩子出生啦
· 我失业了
· 我又找到了新的工作
· 我是残疾人
· 我退休了
· 我是外来人员
· 我要做社区志愿者
· 我需要社区服务
· 我要上社区学校
· 我需要计生服务
· 我想和书记主任说说心里话
· 我在街道的事办完了没有?
· 我属于哪个社区居委?
 
你的职业是?
军人
学生
工人
  
Produced By HZCMS合正内容管理系统 内容管理专家publishdate:2008/10/21 10:20:16